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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淄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团队建设方案

来源:   发布时间: 2017年05月11日

  临淄区人民法院

  执行工作团队建设方案

  为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,确保执行工作规范高效运行,不断提升执行质效,完善执行队伍建设,优化人员配置,充分发挥团队成员的能动性,参照《淄博市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实施办案团队建设的指导意见》,结合我院执行工作实际,对我院执行工作团队建设提出如下方案:

  一、团队构成指导思想和基本构架

  紧紧围绕解决“执行难”工作目标,落实执行工作司法责任制,深化执行体制机制改革,以实行裁执分离、优化职权配置、完善运行机制、加强警务保障为重点,建立健全符合我院工作实际的执行团队工作模式,确保我院依法独立高效行使执行实施权,努力推进我院执行工作科学健康持续发展。

  执行局由执行裁决、执行实施、行政非诉、执行保障四类7个工作团队构成。每个工作团队根据案件办理类型数量、工作职责任务下设若干办案团队,明确一名员额法官或执行员担任团队负责人。

  二、团队组建模式

  (一)执行团队数量构成

  执行局的团队建设实行扁平化模式,即打破庭的建制,由入额法官组建团队并担任团队负责人。

  1、设立法院执行裁决工作团队1个,办理各执行实施团队需要裁决的案件。

  2、设立以入额法官为负责人的执行团队4个,每个执行团队下在设立由执行员负责的小团队,主要办理执行实施案件。

  3、执行保障工作团队下设1个办案团队,主要办理执行监督、执行协调、执行信访案件及各项保障工作。

  (二)执行团队人员构成

  1、裁决团队1个,由1名员额法官+1名执行员+1名书记员组成,即1+1+1

  2、4个执行实施团队由1名员额法官+4名执行员或执行助理+2名书记员或法警组成,即1+4+2

  3、执行保障团队由1名执行员+1名法官助理或执行员助理+2名书记员组成,即1+1+2

  三、团队职责

  (一)工作团队职责

  1、执行裁决团队的主要职能:(1)执行裁决工作。办理应当由执行局受理的各类执行异议案件(包括保全中的所有异议案件),不服拘留、罚款决定申请复议案件,申请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和仲裁裁决案件;(2)执行监督和协调工作。负责辖区两级法院执行案件的监督和协调,办理辖区法院指定执行、提级执行、督促执行的案件;(3)请示答复工作。办理辖区法院执行案件和疑难问题的请示答复;(4)涉执信访工作。办理最高院挂网信访案件、交办督办案件、高院和本院院长邮箱交办案件及其他重点信访案件,办理辖区两级法院来信来访案件。对辖区重点涉执信访案件排查预警,撰写信访统计分析等;(5)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的审查工作;(6)本院执行案件质量评查工作。

  2、执行实施工作团队主要职能:(1)办理执行实施案件。包括财产调查、控制、变价、分配,采取罚款、拘留强制措施等;(2)实施案件的协调和协助。协调辖区内外执行实施案件,外地法院执行实施协助工作,辖区法院执行实施案件的指导;(3)实施案件有关事项的办理。审查决定实施过程中执行案件的提级执行和指定执行,办理涉执行案件的司法救助事宜,调配使用辖区法院执行力量和装备等;(4)院、局、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与案件实施有关的工作。

  3、执行保障工作团队主要职能:(1)案件财产查扣;(2)执行案件流程管理,执行实施案件结案审查;(3)辖区法院专项执行活动的部署和落实,提出执行实施案件专项活动工作方案,并部署和落实;(4)执行指挥中心的运作与指令;(5)辖区法院执行工作指导、调研、宣传;(6)负责执行统计、数据报送、调查研究、执行工作经验总结及执行局的相关文字工作;(7)统一管理、统一协调辖区法院执行工作。包括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及执行工作制度、组织执行工作相关会议等;(8)负责执行局后勤保障工作,包括会议承办、物资管理发放以及工青妇等各项活动的组织安排等。

  (二)人员分工职责

  1、团队负责人:除履行应当履行的法定职责外,按规定审核签发本团队法律文书,负责本团队相关执行活动的组织、指挥、指导、管理等工作。

  执行局长承办案件数应不少于执行员办案平均数的50%;大团队负责人承办案件数应不少于执行员办案平均数的60-70%;其他团队负责人办案数应不少于执行员平均办案数的100%,执行保障团队负责人承办案件数应不少于执行员平均办案数的50-70%。

  2、执行员:具体承办各类执行案件。

  3、执行助理:在执行员的指导下做好执行活动的辅助性工作,调查核实证据材料及财产线索,草拟法律文书,办理相关执行事务等。

  4、书记员:负责案件记录,装订、归档案卷,执行信息录入及其他相关执行事务等。

  5、司法警察:维护执行现场秩序,保障执行人员及装备安全,参与强制执行活动及其他相关执行事务等。

  该办法由我院司法责任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解释,未尽事宜由党组决定。

  临淄区人民法院

  2017年5月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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