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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行案件的立案标准和启动程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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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 发布时间: 2014年05月20日 | ||
执行案件的立案标准和启动程序 (一)、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执行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: 1、申请或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; 2、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、权利承受人; 3、申请执行人申请期限为:双方或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1年,双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6个月; 4、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,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; 5、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; 6、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。 (二)、人民法院对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,在7日内予以立案;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,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。 (三)、执行案件的启动程序:一般应当由当事人依法提出申请,持申请执行书、法律文书副本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、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相关证明到法院立案大厅立案执行立案手续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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