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溺水案背后的警示与温情

来源:   发布时间: 2025年04月12日

  “谢谢王法官,这几个月可麻烦您了。”4月10日,案件成功调解后,死者张某(化名)的父亲紧紧握住了临淄区法院齐都人民法庭王小宁法官的手,不停地表达着内心的感谢之情。

  2024年8月的临淄,暑气未消,张某却因一场意外永远定格在28岁。当监控画面显示这个风华正茂的身影在经营者刘某(化名)疏于防护的钓鱼场边滑入深水区时,也引发了这起标的额80余万元的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案件。

  “我只想要一个负责任的交代!”原告席上,张某父母激动地说道。被告席上,与张某同龄的刘某紧攥衣角。创业初期,为节省成本未在钓鱼场设置警示标识的草率决定,此刻化作千斤重担压在被告刘某的肩头。承办法官王小宁敏锐捕捉到这场悲剧的特殊性:一边是痛失儿子的花甲老人,一边是刚踏入社会的年轻创业者,简单的判决或许能平息纠纷,却无法“缝合”两个家庭被撕裂的伤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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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随后,在长达126天的调解过程中,王小宁、靳松、徐金莹三位法官带着被告实地勘察事发现场,让年轻创业者直观感受未设护栏的陡峭河岸,同时邀请心理学专家介入疏导原告情绪。最后,当看到被告主动变卖创业设备筹措赔偿金,原告含泪说出“孩子若在世,也该是这般年纪”时,冰冷的法律条文终于在人性温度中找到了平衡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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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最终,原、被告在法官们的不懈努力下,成功达成调解协议:被告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,分四次支付共计22万元。这份载入卷宗的调解协议,既是对经营者的深刻警示,又是对死者家属的一份温情,更是“枫桥式人民法庭”创建的生动体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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