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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临淄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

来源:   发布时间: 2015年01月16日

  临淄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

  ——2015年1月16日在临淄区第十七届

 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

  临淄区人民法院院长 张维鹏

  各位代表:

  现在,我代表区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,请予审议,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。

  2014年,区法院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,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区政府、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,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,以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”为目标,认真践行“司法为民公正司法”工作主线,持续深化“公信法院”创建,各项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实现新的发展和进步。先后荣获“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先进单位”、“省级精神文明单位”等荣誉称号,最高法院江必新副院长、省法院白泉民院长、市中院刘亚宁院长对临淄法院多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。

  一、始终坚持服务大局不动摇,强化职能发挥,着力打造优质司法审判品牌

  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区委中心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,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能,服务和保障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。共受理各类案件7759件,结案7394件,同比分别上升9.8%、10.6%。

  强化刑事审判打击职能发挥,全力打造平安临淄。新收各类刑事案件587件,审结 568 件,判处罪犯826人。围绕“平安临淄”建设,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、多发性侵财犯罪,审结相关案件173件,切实增强群众的社会安全感。妥善处理重大维稳案件,审结李夫才等31名被告人生产、销售伪劣产品、钟惠娟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多起重大疑难敏感案件。依法审理贪污、受贿、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,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。推进实施轻微犯罪前科封存制度,积极开展“法制宣传进校园”系列主题活动,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。

  强化民商事审判协调职能发挥,全力构建和谐临淄。新收各类民商事案件4520件,审结4314件。正确处理调解与判决关系,坚持依法自愿原则,调撤结案2134件,对当事人不愿调解或有必要为社会提供规则引领的案件,及时以判决方式结案。加强民生审判工作,妥善审理婚姻家庭、劳动争议、损害赔偿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案件1782件,积极倡导良好社会风尚;妥善审理农村土地流转、宅基地纠纷等涉农案件106件,依法促进农村稳定;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930 件,依法规范民间借贷行为。出台服务保障全区经济发展实施意见,促进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创新。审结股权纠纷、破产重整等案件38件,推动产业结构调整;审结买卖、租赁等合同纠纷案件907件,维护交易秩序;审结票据、保险等金融案件159件,保障全区金融安全。

  强化行政审判监督职能发挥,全力建设法治临淄。新收各类行政案件155件,审结150件。围绕促进“法治临淄”建设,加大具体行政行为司法审查力度,妥善审理行政赔偿案件,依法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。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,确保法律实施和政令畅通,维护执法权威。建立完善行政诉讼协调机制,促进行政纠纷化解。继续推行行政审判年报、司法建议等经验做法,促进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。以行政诉讼法修改为契机,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,加大对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力度,全面推进依法治区。

  强化执行工作威慑职能发挥,全力助推诚信临淄。新收各类执行案件2014件,执结 1879 件,标的额1.6 亿元。围绕“诚信临淄”建设,开展涉金融债权及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,立足保障胜诉权益,以“实际执行完毕”作为结案标准。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,依法用足用好各类强制手段,加大对逃避执行、抗拒执行等行为惩治力度,扎实推进打击拒执犯罪专项活动。对涉及重点项目、重点企业的案件,采取灵活保全、查封措施,维持企业正常运转。积极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,建立“点对点”联动查控机制,推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制度,共将324人纳入失信黑名单,其中119人自动履行了执行义务,努力营造“生效裁判必须履行”的诚信氛围。

  二、始终坚持司法为民不动摇,创新工作机制,着力打造为民司法便民品牌

  立足“四个着眼”,加强机制创新,全面落实司法为民新举措,在为民司法中彰显司法关怀。

  着眼于服务民生,高标准建设便民诉讼快捷平台。改造升级高标准诉讼服务中心,设置LED显示屏、触摸屏式信息查询机,完善便民服务设施,为群众提供人性化服务。积极推进实施立案登记制,切实保障群众诉权。完善双轨立案机制,积极做好预约立案、网上立案工作,为行动不便群众提供上门立案服务80多人次,极大方便了群众诉讼。全面推进“四心”工作法及诉讼风险“五笔帐”工作机制,我院作为践行“四心”工作法先进法院在全市法院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。

  着眼于满足民需,持续推进“三型”法庭建设。不断强化“做精机关、做大法庭”工作导向,改造升级凤凰法庭,改造后的凤凰法庭软硬件建设均达到全省一流法庭标准,司法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。作为全省第六次法庭工作会议现场观摩示范法庭,凤凰法庭标准化建设水平赢得了与会人员的广泛好评。制定实施“一站四员”工作制度,着力破解服务群众“最后一公里”难题。该制度实施以来,8处便民工作站共受理案件230件,提供法律咨询562人次,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135件。市中院刘亚宁院长、区政法委董红光书记对“一站四员”工作制度作出专门批示并给予充分肯定。拓展法庭案件管辖范围, 法庭收案数较上年同期增长20%,法庭受理案件数量达到全院民商事案件的85%。赋予法庭自审案件执行权,法庭全年共执结案件288件,法庭便民利民作用更加凸显。

  着眼于减轻民负,建立健全司法救助体系。依法缓减免诉讼费用,全年为确有困难案件当事人缓、减、免诉讼费63298元。建立司法求助基金,对加害人无力赔偿、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当事人及其他涉诉困难群众,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大社会求助力度,共为困难当事人落实司法求助金70万多元。积极开展网上信访、带案下访、远程视频接访等减轻申诉人信访成本等工作,建立健全律师、人民调解员等第三方参与化解涉诉信访的工作机制,推进“诉访分离”及案件终结机制建设,努力把信访案件纳入法治化轨道解决。

  着眼于增强民信,全面提升办案质量效率。立足“突出节点控制、强化系统管理”,进一步完善流程管理、案件评查、质效评估、考核监督等审判管理制度,优化数字化审判管理平台,加强对审执案件关键环节的“节点控制”和全过程“无缝隙”监管,实现案件提质增效,案件结案率、服判息诉率、结案均衡度等办案质效较上年同期均呈现持续向好发展态势。健全案件繁简分流机制,逐步提高简易程序适用率。加强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工作,增强裁判文书说理性,坚持做到认定事实清楚、适用法律准确、用语规范简洁,多篇裁判文书获得全国及省市级优秀裁判文书。

  三、始终坚持公正司法不动摇,加强司法标准化建设,着力打造公信司法满意品牌

  以深化司法标准化建设为抓手,以维护公平正义为根本,注重狠抓“三个强力推进”,全面促进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的有效提升。

  强力推进“依法公正办案”。 以项目化方式,推进司法标准化建设,出台合议庭工作标准、庭审质量标准、审判流程运行标准等七个标准化文件,规范法官司法行为,确保依法公正办案。建立健全发改案件责任认定、执法办案终身负责等办案责任机制,尽最大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个案的公平正义。加强典型案例编写工作,统一裁判尺度,提高司法权威。全年共编报典型性案例52篇,被《中国审判案例要览》等国家级刊物采用15篇,采用数和采用率名列全省基层法院之首,其中《宋玉宗诉淄博天堂山电器仪表成套设备公司经济补偿金案》的案例观点被最高法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(三)采纳。作为全省唯一基层法院参加全省案例工作会议并做经验交流发言。

  强力推进“全方位司法公开”。搭建科技法庭、政务网站、官方微博三个平台,进一步拓宽司法公开渠道。建设16处高清科技审判法庭,均可实现开庭网络直播、同步记录、远程庭审及一庭一刻盘等功能。率先在全市法院系统开通政务网站,突出公开群众比较关注的事项。开通官方微博、院外LED大屏幕,同步直播社会关注度高、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件,实现“看得见”的公平正义。围绕庭审、裁判文书、执行信息、审判流程四个环节,深化公开内涵,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各类生效裁判文书3357篇。通过手机短信、多功能查询机、官方微博、微信公众号等技术手段,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、多元化的司法服务。

  强力推进“司法队伍建设”。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,以问题为导向,坚持高起点开局、高标准开展、高质量推进,通过抓班子、带队伍、强基础、提绩效,切实解决“四风”突出问题,对“四风”方面四个层次39个问题进行重点整改,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5项,努力做到内强素质,外树形象。深入开展道德讲堂、接地气、走访帮扶困难群众等主题教育活动,举办“宪法日法官宣誓”、“慈心一日捐”等各项活动,干警思想政治素质明显提升。举办和组织全院干警参加各类培训班26期,培训干警131人次,邀请知名专家学者、资深法官进行专题讲座5场,干警司法能力明显提升。通过审务督查、司法巡查,加大明查暗访和实名通报力度,对全院干警强化从严教育、从严管理、从严监督,突出廉政管控,确保法院队伍清正廉洁。

  四、始终坚持接受监督不动摇,拓宽监督渠道,着力打造阳光司法监督品牌

  始终坚持监督就是支持的理念,自觉强化“三个监督”,主动把法院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。

  强化人大政协监督。实行重点工作和重大案件报告制度,4月份就全区民事执行工作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专项汇报。高度重视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,落实个案备案制度。不断加强与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联络工作,多次邀请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视察法院、旁听庭审、监督执行。12月份驻临淄区市人大代表视察我院司法便民及司法公开工作,听取专题汇报,并给予充分肯定。支持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,及时依法办理检察机关抗诉案件及检察建议,共同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。

  强化社会监督。从社会各界聘请21名司法廉政监督员,参与司法监督。拓宽民意收集渠道,设立投诉电话、举报邮箱、廉政监督卡,收集社会各界意见建议,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。扩大司法民主,圆满完成“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”,共聘请101名各界人士及普通群众参与案件庭审,完善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,全年案件陪审率达到83%,较好发挥了参与司法、监督司法、教育释法的作用。

  强化舆论监督。规范法院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工作,建立健全与媒体沟通联络机制。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,围绕法院中心工作,开展新闻发布工作,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发布法院工作信息、大要案件、社会关注案件的审执情况,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及社会舆论监督。

  各位代表,在肯定成绩的同时,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工作还存在诸多薄弱环节和困难:一是,面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、新特点,服务大局的前瞻性及针对性有待继续增强;二是,面对深化司法改革的新使命,司法能力、队伍素质有待继续提升;三是,面对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,“公信法院”创建、司法公开、严格司法有待继续深化;四是,面对日益繁重的审判任务,司法资源配置、审判权运行机制有待继续优化;五是,面对日新月异的科技发展,信息化建设、人民法庭标准化建设有待继续加强。对这些问题和困难,我们将根据各位代表审议的意见,积极应对,主动作为,切实采取有力措施,努力加以解决。

  各位代表,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重要部署,绘就了法治中国的宏伟蓝图,为人民法院发展提供了重大机遇,也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了更加紧迫的任务要求。面对新形势、新任务,2015年我们将围绕区委总体部署,以积极推进司法改革为目标,以“公信法院、公信法庭、公信法官”创建为统领,全面深化严格司法、司法公开、从严治院,努力为建设生态和谐文明的现代化临淄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。

  一是要在深化服务发展大局上取得新成效。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,围绕区委“发展实干和以项目建设为纲”的工作导向,自觉增强大局观念,坚持宏观保障与个案服务相结合,更加注重审判职能发挥,充分保障区委决策部署的顺利实施。

  二是要在深化司法公开上取得新成效。进一步拓宽司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,丰富司法公开的内容,由形式公开不断深化为实质公开,进一步加大重要诉讼节点、案件流转情况的公开力度,完善司法公开的机制措施,不断增加司法的人民性和可接受性。

  三是要在深化严格司法上取得新成效。突出审判执行主业,持续推进司法标准化建设,有效提升审执质效。按照上级法院部署要求,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,树立和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理念,强化程序意识、证据意识、人权意识,严防冤假错案发生,全面落实让审理者裁判、由裁判者负责。

  四是要在深化从严治院上取得新成效。不断巩固拓展教育活动成果,坚持从严治党、从严治院方针,全面加强干警思想理论建设。坚持从严监督管理,深入改进司法作风,始终坚守政治底线、法律底线、制度底线,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、司法为民、敢于担当、清正廉洁的高素质法院队伍。

  各位代表,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,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,也是全面完成“十二五”规划的收官之年。在新的一年里,我们将牢记使命,勇于担当,以时不我待、只争朝夕的精神,坚定信心,锐意进取,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区,为建设生态和谐文明现代化临淄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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